德昌鹦鹉养殖案件判决
德昌鹦鹉养殖案件判决
德昌鹦鹉养殖案件是指在四川省德昌县发生的一系列与鹦鹉养殖和非法交易相关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非法收购、出售和养殖受保护的鹦鹉种类,并导致多人被起诉和判刑。以下是几起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
案例一:2020年7月29德昌县公安局通过与云南、安徽、南京等地警方的合作,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43只鹦鹉的案件。其中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6只。张某某、林某某等12人被依法起诉。
案件详情显示,张某某自2016年开始通过网络微信、QQ等平台寻求卖家,收购珍稀品种鹦鹉,并发展鹦鹉养殖种群。同时,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出售自己驯养的鹦鹉。在其住处搜查出各类鹦鹉43只,这些鹦鹉被扣押并送至凉山州动物保护中心寄养保护。经过鉴定,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6只。
案例二:2020年1月12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10年。胥家忠在2019年将41只鹦鹉卖给了李延增,获得收入 万元。尽管胥家忠的鹦鹉养殖场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鹦鹉养殖”,并且已经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养殖9种二类保护鹦鹉的批准,他仍然因为出售这些鹦鹉而被判刑。
案例三:2019年11月4德昌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43只鹦鹉的案件,并依法起诉了相关人员。被查获的鹦鹉包括亚历山大鹦鹉等受保护种类。
这些案件表明,尽管有些涉案人员持有合法的养殖许可证,但在出售这些受保护的鹦鹉时仍然触犯了法律。这也反映了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律对于非法交易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德昌鹦鹉养殖案件的判决结果显示出法律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决心和力度。无论是非法收购、出售还是养殖受保护的鹦鹉,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这些案件也提醒公众,要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交易和养殖受保护的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