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建场审批手续
生猪养殖建场审批手续
一、建养猪场需要哪些审批
土地流转合同 - 与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的性质和范围。
- 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
县农委立项 - 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中途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
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 - 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必须得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是由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环保备案和环评 - 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要向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
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
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财务制度和税务登记证
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养殖用地备案和营业执照 - 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建设施工许可证 - 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二、猪场如何布局
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
尽量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等功能区要科学布置。
种公猪6-7平方米/头;育肥 平方米/头;空怀母猪、妊娠母猪 平方米/头;分娩母猪 平方米/头。
母猪舍需设护子间,公猪舍墙壁需坚固,围墙需高。
畜禽舍的朝向和间距 - 畜禽舍的长轴朝向以南北向为宜。
相邻两猪舍纵墙间距一般为7-9米,端墙间距不少于10米,中间可种植果树、林木夏季遮荫。
道路实行净、污分道,互不交叉,出、入口分开。
实行干清分离、雨污分离。
养猪场生产区四周设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大门出入口设值班室、人员更衣消毒室。
三、相关手续的办理
畜禽养殖代码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办理畜禽养殖代码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猪场的还需办理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提供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 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环评申请 - 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
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林地使用登记备案 - 涉及林地的还要到林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登记备案。
取水证 - 如果要用地下水,需要到当地水利部门办理取水证。
建设生猪养殖场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审批流程和手续,包括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县农委立项、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的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环保备案和环评的办理、财务制度和税务登记证的建立、养殖用地备案和营业执照的申请,以及建设施工许可证的获取。猪场的布局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生产、生活等功能区的科学布置,以及畜禽舍的合理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