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农业局生猪养殖
龙岩市生猪养殖概况
龙岩市的生猪养殖业是当地的重点农业产业,对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生猪养殖业也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龙岩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
生猪养殖的政策和目标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减量提质的指导意见》,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应当遵循“减量、提质、环保”的原则。具体目标包括:
减量:逐步减少生猪养殖总量,到2015年全市生猪年出栏量应降至450万头以内。
提质:扶持建设大型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逐步引导散养户退出生猪养殖。
环保:控制生猪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实现生猪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重点工作和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龙岩市政府采取了以下重点工作和措施:
重新划定生猪养殖“两区”:根据龙岩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各县(市、区)自然环境条件,重新划定生猪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并严格规范限养区生猪养殖行为。
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养猪场:中心城区和其他乡镇于2014年底前全部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对期限内主动关闭拆除养猪场的业主,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建设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养猪场:在限养区内整合、改造、提升、建设一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并严格做到环保“三同时”。
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龙岩市政府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养猪业减量提质奖励政策,对拆除养猪场分类给予补偿、奖励;对自愿退出生猪养殖的业主给予政策支持;对按照规划建设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养猪场,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及户用沼气工程资金,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标准化养猪场补助资金,以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引导养殖户转产:对积极朝健康养殖发展的大型养殖企业或有条件改造升级的场,政府应从工程、财政资金上优先扶持;确实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场,政府应引导农户关闭退养或拆除,扶持转产其它适合的行业。
生猪健康养殖的建议
为了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高效、产品无公害的目标,推行生猪健康养殖具有现实意义。具体建议包括:
科学规划:根据当地的人口、畜禽存栏出栏量、耕地面积、可吸纳林地面积、雨量、径流水量等数据,制定出区域内的养殖品种和可存栏数量。
加强监管: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型专业户的监管力度,同时对业主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治污技术指导工作。
技术投入:对积极朝健康养殖发展的大型养殖企业或有条件改造升级的场,硬件上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软件上应有较高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
动态管理:经农业、环保、国土、林业、工商和乡镇政府联合验收后的养殖场,应给予经营合法化,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动态化管理,确保养殖场的标准化经营。
疫病监测:利用好龙岩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力量,开展全市疫病流行情况、主要传染病免疫效果和畜产品质量监测,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服务。
污染物减量化措施
为了减少生猪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科学选址:做好猪场选址,有效利用废弃物。猪场选址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划,避开居民集中区和名胜景区,距干流1km。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政府出面组织有机肥厂生产,按收购3t畜禽粪便生产1t有机肥的标准发放奖励金,产品全部由政府采购包销,再补贴农户施用。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和建议,龙岩市的生猪养殖业将在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之间找到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