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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猪养殖管理

2025-02-15 08:58:58 次浏览

湖南省生猪养殖管理概述

湖南省在生猪养殖管理方面有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旨在促进生猪生产的健康稳步发展,同时有效防控生猪疫病。以下是关于湖南省生猪养殖管理的详细信息。

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定义与分类

根据《湖南省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办法》,生猪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猪场)是指经营主体明确单一,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生猪养殖单元。具体分类如下:

  • 大型生猪养殖场:原种猪场、种猪扩繁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猪600头以上、年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的养殖场。

  • 中型生猪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猪200-599头、年出栏生猪3000-9999头的养殖场。

  • 小型生猪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猪30-199头、年出栏生猪500-2999头的养殖场。

防疫管理要求

场址选择与布局

  1. 选址:猪场选址应符合当地畜禽养殖布局规划,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种猪场还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并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

  2. 布局:猪场布局应按分区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生活办公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应严格分开,并有隔离设施。隔离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且与生产区有专用通道相连,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

动物防疫条件

  1. 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设施建设:新建猪场时,生产和防疫设施要做到“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后,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免疫管理

  1. 免疫程序:猪场应根据当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免疫工作方案和当地猪病流行状况,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报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2. 强制免疫:猪场应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应免生猪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猪场应根据免疫抗体监测结果,调整免疫程序或实施加强免疫。

  3. 疫苗使用:使用的疫苗必须为农业部批准使用的产品。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疫苗从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动物防疫站申领,其它疫苗应从有资质的供应单位购买。

规模化养殖的发展

湖南省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规模猪场,提升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生猪出栏量全国第一,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7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政策支持与补贴

补贴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养殖能繁母猪每头每年能享受补贴100元,其中80%由国家财政直接补贴,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10%。规模在500头以上的养殖场,经市畜牧水产局和发改委共同考察后,确认达到国家标化规模场建设项目标准的,可得到相应的项目扶持资金。

申请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需到当地乡镇畜牧水产站进行登记,经上门摸底调查确认后,由当地政府财政以“一卡通”的形式进行补贴。

屠宰加工与品牌建设

湖南省出台了《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推动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目前已建成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13个,并打造了“湘猪乡味”省级区域公共品牌,开拓了珠三角、长三角等省外市场。

湖南省在生猪养殖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防疫管理到规模化养殖,再到政策支持与品牌建设,全面促进了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不仅提升了湖南省生猪养殖的竞争力,也为保障国家生猪产业的安全和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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