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猪养殖审批手续
宁德市生猪养殖审批手续
一、生猪养殖项目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兽医主管部门提供厂房平面图,并且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需要填写《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明、环保措施说明、动物防疫方案等。
县级审核: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市级审核:通过县级审核的项目会被上报至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进行进一步的联合审核。
省级备案:最终通过市级审核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和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进行确认,并进行备案。
二、开办养猪场需要办理以下证件和手续:
土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养殖用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不占用基本农田。
环保手续:规模在50头以上的养猪场需在县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50头以下的在镇*办理。养猪场必须建设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动物防疫合格证: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需要提交申请表格、场地证明、平面图以及相关照片。
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然后再正式注册公司。
税务登记证: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建设施工许可证: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1. 选址原则:养猪场的选址应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尽量选择不宜耕作的土地,并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同时,应避免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畜禽疫病多发区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建场。
环保要求:新建养猪场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如化粪池、消毒池等,并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
动物防疫: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养猪场运营的重要证件,需严格按照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进行防疫措施的落实。
四、,养殖资质手续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排污许可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些手续分别在区县一级的环保局和畜牧局办理。当前政策鼓励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对环保和防疫要求不断提高。
在宁德市开办生猪养殖场,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办理多项证件和手续。主要包括土地规划许可证、环保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同时,选址和环保要求也是重要考虑因素。养殖户应提前做好规划,确保各项手续齐全,以顺利开展养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