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售后承诺
[生猪养殖售后承诺]生猪养殖的售后承诺通常包含多个方面,以保障养殖户的权益和提供优质的服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售后承诺
产品质量保证方面,承诺所提供的猪种于认证养殖基地,保证繁殖母猪的健康和优良基因。严格控制猪只饲养环境,确保其处于最佳生长状态,为每只猪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和防疫措施。
在技术支持方面,为养殖户提供专业的养殖技术指导,包括饲料搭配、疫病防控、养殖环境优化等。通过电话、网络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解答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售后服务响应方面,承诺在养殖户提出问题或需求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和处理。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确保养殖户能够便捷地联系到售后人员。
对于养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猪只生病或死亡,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免费的诊断服务、提供治疗建议或给予一定的补偿。
在饲料供应方面,确保所提供的饲料质量合格、营养均衡,并且能够按时按量供应。对于饲料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给予详细的说明和指导。
在市场信息服务方面,为养殖户提供生猪市场的行情动态、价格走势等信息,帮助养殖户做出合理的销售决策,降低市场风险。
生猪养殖售后承诺旨在为养殖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让养殖户能够安心养殖,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生猪养殖承诺书精选]一、守法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坚决不收购无检疫证明或临床表现不健康的生猪,不屠宰加工注水猪、病害猪和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保证做到按规定实施“瘦肉精”批批检,发现阳性的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做到检验记录完整,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 100﹪。出场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本企业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落实防疫灭病、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及记录、引种申报及报检,发病畜禽死亡的处理等工作责任制,特向贵局做如下承诺:
1、接受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职能部门技术指导,搞好本场的科学养殖工作;2、自觉根据《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防疫各项硬件规定,建好各种防疫设施,配备隔离圈,焚毁灶、化粪池、消毒池、喷雾器等设备;3、按《动物防疫法》规定,本场庄重承诺为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4、建立和规范各项防疫制度并上墙公示;5、执行外引种畜禽申报审批制度,未获批准不得擅自引入;6、引入动物后和出栏动物前向动物卫生执法部门报检;7、有完善的兽药、饲料等各种投入品购进使用台帐、并记录详实,同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出栏前 20 天停药);8、有兽医技术人员及兽医工作室,配备疫苗冷藏设施,并负责本场内疾病治疗、疫情观察、疫苗注射、标识佩戴、免疫档案登记,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达标;9、必须接受和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动物疾控部门对病死畜禽进行解剖诊断,以及对已免疫注射的畜禽抽血进行抗体监测及疫情的分析;10、场内动物发生死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