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法养殖动物
深圳非法养殖动物的相关规定和处罚
深圳对于违规养犬和其他非法养殖动物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
违规养犬的处罚在深圳,违规养犬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未办理养犬备案建档:
对单位每只犬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每只犬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养犬行为规范:
- 将面临5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养犬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养犬行为,深圳出台了一系列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佩戴犬牌。
使用长度两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或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袋内。
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装入笼内或袋内的除外)。
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不得在禁入时间段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
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时,应当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袋内,或为犬只佩戴嘴套,并收紧犬绳。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
深圳规定了若干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
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交通售票厅、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
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酒店和大中型购物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公安机关划定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非法养殖其他动物的案例除了违规养犬,深圳还存在一些非法养殖其他动物的案例。例如:
非法养殖塘鲺:
- 在光明接到马池田变电站附近,有人将山塘改造成养殖场,大批量养殖草鱼、罗非、塘鲺等淡水鱼。不良商家甚至使用死猪、死家禽作为饲料,严重影响了水质和鱼类的健康。
违法养殖宠物蛇:
- 深圳某小区8楼业主在厕所发现一条大蟒蛇,警方赶来抓捕,并送往深圳野生动物救助站。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养殖触犯刑法。
非法养殖野生动物:
-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森林公安局、暗流镇镇政府联合对暗流镇木刻村一农户非法养殖野生动物进行查处,现场共查获野生竹鸡、斑鸠及七彩山鸡共计18只。这些野生动物被及时放归自然。
深圳对于违规养犬和其他非法养殖动物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市民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养犬行为,杜绝非法养殖动物的现象,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和公共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