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野生林蛙
养殖野生林蛙的法规与要求
根据伊春市加强林蛙资源保护的规定,养殖野生林蛙需要遵守一系列法规和要求。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严禁捕捉野生林蛙及破坏林蛙繁殖栖息地:未经批准捕捉野生林蛙或破坏林蛙繁殖栖息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林蛙驯养繁殖许可证:从事驯养繁殖林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林蛙驯养繁殖许可证。从事封沟自然养殖林蛙的养殖场点面积应在50公顷以内,并具备适合林蛙生活习性的天然河流、池塘等孵化水面及越冬池。
养殖技术和资金要求:养殖林蛙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资金,在林蛙孵化至变态完成期间必须有专人从事饲养、管护工作。必须建立养殖台账,详细记录养殖期间的资金投入、饲料投入及人工投入状况。
定期监测和评估:各地主管部门每年应定期对养殖场点进行林蛙数量监测,对养殖状况做出评估。对不具备条件及林蛙数量明显减少的场点将依法严肃处理。
回捕林蛙的规定:养殖林蛙满3年后,由养殖场点提出申请,当地资源林政及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现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方可回捕林蛙。回捕商品林蛙只允许捕捉3年以上的成蛙,严禁捕捉幼蛙。
经营林蛙及其产品的规定:经营林蛙及其产品必须凭证明林蛙合法的文件或材料逐级申请办理林蛙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的数量、期限、方式从事经营利用活动。
养殖林蛙的技术要点
根据林蛙的生长习性和需求,养殖林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技术要点:
模拟野生自然的生活条件:养殖林蛙需要完全模拟野生自然的生活条件,包括有水、有三层植被等。
防逃措施:养殖场地需要有很好的防逃措施,以防止林蛙逃逸。
防敌措施:养殖场地需要有严密的防敌措施,以防止天敌侵害。
充足的饵料:养殖林蛙需要有充足的饵料,如黄粉虫等。
越冬条件:养殖场地需要有很好的越冬条件,以确保林蛙在冬季能够安全越冬。
林蛙的常见病害及防治
养殖林蛙过程中,常见的病害包括红腿病、肤霉病、气泡病、车轮虫病和霉菌病等。以下是这些病害的简要介绍及防治方法:
红腿病:又称败血症,是由嗜水气单胞菌及乙酸钙不动杆菌的不产酸菌株等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该病传染速度快,死亡率高。防治方法包括保持水质清洁,避免密度过大,及时隔离病蛙。
肤霉病:由水霉菌引起,主要寄生在蝌蚪体表皮肤损伤部位。防治方法包括保持水质清洁,避免受伤,及时使用抗真菌药物治疗。
气泡病:由水中溶解氧气过于饱和引起,蝌蚪在流动取食过程中吞食大量气泡而形成。防治方法包括调节水质,避免水中溶解氧过高。
车轮虫病:由大量车轮虫寄生引起,会导致蝌蚪食欲减退,呼吸困难。防治方法包括控制养殖密度,及时使用杀虫药物治疗。
霉菌病:由霉菌大量繁殖引起,会影响林蛙卵团的孵化与存活。防治方法包括保持养殖环境清洁,避免水质污染,及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通过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要求,掌握科学的养殖技术和病害防治方法,可以有效提高林蛙的养殖成功率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