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养殖牛蛙整治
非法养殖牛蛙整治概述
非法养殖牛蛙的整治行动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由于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大量养殖会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和威胁,同时牛蛙养殖污水直排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周边环境,养殖场占用、破坏耕地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养殖牛蛙的行为。
藤县非法养殖牛蛙整治行动
藤县政府于2023年5月发布了《藤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藤政通〔2023〕6号),明确禁止在全县范围内非法新建、扩建、改建牛蛙养殖场,并要求占用和破坏耕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和养殖废水直接排放的牛蛙养殖场在规定限期内进行清理退养,恢复土地耕种条件。具体行动包括:
联合行动:由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到各乡镇走访排查牛蛙养殖情况,并与养殖户进行沟通,宣传相关政策,解释非法养殖牛蛙给耕地和环境带来的破坏。
思想动员:对养殖业主进行思想动员,发放通告,责令其在规定限期内进行清理退养,恢复土地耕种条件。
持续巡查:持续加大非法养殖牛蛙的整治力度,联动职能部门开展不定期巡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巩固整治成果以防复养回潮,严守耕地保护和生态底线。
东方市非法养殖牛蛙整治行动
东方市政府于2024年7月发布了《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明确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非法新建、改建和扩建牛蛙养殖场,并要求未依法办理养殖手续,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消除污染隐患。具体措施包括:
严厉查处: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养、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的非法牛蛙养殖场,或在通告发布后违法新增、扩建的牛蛙养殖场,将依法严厉查处其非法养殖、用地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关闭。
群众监督:鼓励公民举报非法养殖牛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 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的电话。
高州市非法养殖牛蛙整治行动
高州市荷花镇针对违法违规占耕牛蛙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包括:
专题会议:荷花镇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镇内违法违规占耕牛蛙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牛蛙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组。
取证登记:组织镇执法办、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对牛蛙养殖场取证、登记信息,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户限期内自行退养,恢复耕地条件。
政策解释:要求镇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镇农办做好复耕指导工作。
逐步退养:考虑到牛蛙幼苗已进场,强行拆除将给养殖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工作组根据养殖场牛蛙生长及出售情况,通过与养殖户协商,最终达成了逐步退养协议。
协助销售:为解决养殖户短期集中出售牛蛙难题,工作组细化工作措施,依托粤桂合作平台,主动协助联系销售收购渠道,分批次清退,减少了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养殖户的充分配合。
开发区非法养殖牛蛙整治行动
开发区农林水局联合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对东升、坪岭一带排查出的12家牛蛙非法养殖户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具体行动包括:
集中整治:采取抛撒石灰粉消杀、拆除遮阳网、防护网、水管等养殖设施等方式进行整治,并彻底切断养殖水源。整个行动过程平稳有序,共清理了牛蛙养殖场35亩,有效遏制辖区内牛蛙养殖反弹回潮的势头,为开发区水质治理提供坚强保障。
网格巡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巡查管控机制,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养殖,在巩固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成效的基础上,防止复养回潮,筑牢青山绿水生态防线。
非法养殖牛蛙的整治行动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的重要举措。各地政府通过发布通告、联合行动、思想动员、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