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养殖扶持政策文件
湖北宜昌养殖扶持政策文件
兴山县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助推畜牧产业发展兴山县为了推动畜牧产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县财政安排200万元在银行建立政府性畜牧业发展小额信贷担保平台。对“1112”、“1124”、“1151”、“1235”模式养殖户和规模养殖户予以贷款担保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根据养殖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最高限额5万元。
从畜牧局认购种母猪、种公羊的补助。每头种母猪补助400元,种公羊补助2000元。
对改造或新建羊栏的补助。对于改造或新建羊栏达50平米以上、存栏超过30只的,经县畜牧兽医局验收合格每栋补助2000元。
对规模养殖户的保险补贴。对于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根据养殖户自愿原则,鼓励购买育肥猪死亡保险,农户按20元/头标准投保的,县财政补贴10元;农户按10元/头标准投保的,县财政补贴5元。
继续执行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保费60元,财政补贴48元。
安排80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20万元用于镇村兽医培训。
对新认证的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奖励。对新认证的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注册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争取到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注册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对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宜昌出台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宜昌市政府为了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全市家庭农场总数将达到5000家。
鼓励各类人员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经纪人、个体工商户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
金融支持: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可授予一定信贷额度;允许家庭农场依法以不动产进行抵押贷款。
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经营管理知识和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培育和产品推介等。
土地政策:对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养基地、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在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可视作农业生产用地;对家庭农场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
用电政策:对家庭农场从事种养业的,其种植、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运输政策:家庭农场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应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倾斜。
水产养殖扶持政策对于水产养殖方面,虽然没有固定的专项补贴政策,但近年来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和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近三年来的资金均为100万,1--2个县区实施。支持的对象主要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条件包括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不少于200亩、流水养殖基地新建不少于5亩、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不少于10亩、新建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不少于20格、稻渔综合种养改扩建不少于1000亩。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亩补助不超过5000元、每亩补助不超过20万元、每亩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2012--2014年及2016年均为80万元,2017年为100万元。支持的对象原则上为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进一步加大畜牧养殖业的扶持力度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宜昌市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畜牧养殖业扶持力度的意见: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全市现已形成养殖基地优势区域和适宜发展的地域,加大水、电、路等必要基础设施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