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对生猪养殖政策
二十大对生猪养殖政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在这一背景下,生猪养殖政策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和优化。
具体政策内容
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二十大后的生猪养殖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补贴补助方面根据2020年的相关政策,生猪养殖规模不同,补贴金额也有所不同。例如,养殖规模在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还有生猪良种补贴,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
2. 养殖用地方面养猪用地应按照农业用地进行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可以将一般耕地用作养猪用地。取消养猪场、场区内通道、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的上限限制,以保证对养猪场废物处理等设施的用地需求。养殖设施允许建造多层建筑物,即“楼房养猪”。
3. 禁养区划定方面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搞“无猪县”“无猪乡”的,进行坚决彻底整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要加大对禁养区整顿和调整的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封闭需要搬迁的大型养殖户给予绿色通道,优先考虑异地改建。
4. 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把握时间窗口,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5. 贷款贴息方面种猪场、在延长期内,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
6. 运输方面
对于合法运输仔猪和冷鲜猪肉的车辆,将恢复新鲜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7. 抵押贷款方面在辽宁、河南、广东和重庆开展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和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项目。
8. 农机方面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省级补贴范围,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
政策发展趋势
二十大后,国家继续加大对生猪养殖行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推动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则明确提出,确保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猪肉产能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生猪养殖业产值达到 万亿元以上。
二十大后的生猪养殖政策更加注重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补贴力度、优化用地政策、完善保险制度等措施,推动生猪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同时,政策还强调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确保生猪养殖业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能保护好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