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养殖政策
江苏兴化养殖政策
江苏兴化市在养殖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长效发展,以及规范畜禽养殖。以下是关于江苏兴化养殖政策的详细信息:
生态综合种养模式
近年来,江苏省兴化市积极推动生态综合种养模式,将水稻、荷藕种植与水产养殖相结合,形成一种生态高效的农业生产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充分发挥了稻田和藕田的农业种植和水产养殖功能,还实现了互补作用,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具体措施包括:
政策支持:兴化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利用现有提水养殖蟹塘进行改造发展稻虾、稻鸭共作等立体种养模式的经营主体,按提水养殖中水稻种植面积每亩给予300元奖励。
示范基地建设:兴化市建立了多个生态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如沙沟镇傅堡村的藕田套养小龙虾基地,该基地面积达700亩,亩产荷藕1500公斤,小龙虾50公斤,亩效益达到3000元。
技术推广:兴化市积极推广稻田综合养殖技术、稻田水产苗种繁育技术、稻田养殖高产栽培技术和稻渔共作拓展模式等新技术,不断提高种养殖效益。
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提水养殖
为了保护耕地资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禁止新增占用耕地挖塘发展提水养殖。具体措施包括:
复垦要求:凡2019年秋收至今占用耕地新开的各类提水养殖池塘,
巡查整治:兴化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巡查整治行动,鼓励社会监督和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巡查督查和处置,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所在村巡查处置第一责任人。
复垦保证金:对所有养殖主体收取每亩2000元的土地流转提水养殖复垦保证金,确保政策需要和规划发展要求时,能够组织复垦到位。
蟹塘管理费:每年按土地流转费用的10%收取蟹塘管理费,用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畜禽养殖规范化
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兴化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畜禽养殖,促进绿色长效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五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创新畜禽养殖五级网格化监管机制,按照ABCDE五个等级进行认定管理,强化“发现问题—清查原因—整改治理”闭环处理,确保将每个问题跟进到位,实现监管“全覆盖、网络化”。
粪污资源化利用:兴化市农业农村局针对畜粪池遮盖不严密、杂物乱堆、环境不整洁等重点问题,开展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排查整治。大力推进畜禽生态化养殖,开展专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通过将沼液还田、制作有机肥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有效变废为宝,有序推进粪污资源利用。
标准化建设:兴化市农业农村局从源头防控,全程监管,按照治理达标、设施配套、处理规范、记录完整的要求,严格投入品管理、兽用抗菌药使用、生产安全管理、休药期等相关制度,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全力促进畜禽养殖绿色发展。全市已创建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60家、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家。
江苏兴化市在养殖政策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旨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长效发展,以及规范畜禽养殖。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农业效益,还保护了环境和耕地资源,推动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