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养殖补贴政策
葫芦岛市养殖补贴政策
养畜补贴政策
葫芦岛市对于养殖户有一定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养羊补贴:
养殖户养羊100只(含100只)以上,每只羊最高可得到当地政府补贴100元。
养殖户养羊200只(含200只)以上,每只羊政府补贴300元以上。
形成规模的养殖户(400只以上),每只羊最高可获得政府补贴500元。
养牛补贴:
-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养牛没有政策性补贴,但规模养殖场实行疫苗自主采购,推行强免疫苗补助。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标准为: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
养殖业保险政策
《2022年葫芦岛市养殖业保险工作方案》,葫芦岛市对于养殖业保险有以下政策:
中央补贴农产品保险:
保险标的: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
实施地区:在全市实施。
保额、费率及单位保费:
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额分别为7000元/头、1500元/头、800元/头。
费率分别为6%、6%、 %。
单位保费分别为420元/头、90元/头、42元/头。
保费承担比例:
农户自缴20%,政府补贴80%(包括中央40%、省级25%、市级4%,县区11%)。
绥中县政府承担比例为15%。
保险期间:
- 奶牛、能繁母猪保险期间为1年,育肥猪保险期间为5个月或1年。
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保险标的:肉牛、肉羊、梅花鹿、驴。
实施地区:
肉牛、肉羊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梅花鹿和驴保险,在现行实施地区基础上,其他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按程序申报开展。
保险期间:
犊牛保险期间为6个月。
肉驴保险期间为10个月。
架子牛、能繁母牛、肉羊、梅花鹿、母驴保险期间为1年。
养殖业保险创新:
创新养殖保险模式:鼓励各县区探索依托养殖业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合作社统一组织农户投保,逐步扩大养殖险覆盖面。
丰富养殖险产品体系:创新地方特色养殖业保险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鼓励各县区和保险机构根据养殖户需求,积极开展由养殖户全额承担保费的商业险和附加险,满足不同规模农户差异化、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
提升科技赋能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在保险产品、渠道、运营、理赔等场景引进科技创新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养殖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葫芦岛市对于养殖户提供了多种补贴和保险政策,旨在帮助养殖户降低风险,提高养殖效益。具体的补贴和保险政策可以根据不同的养殖类型(如奶牛、肉牛、羊等)有所不同。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贴和保险政策,以获得最大的支持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