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政策支持
养殖用地政策支持
政策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为了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旨在解决养殖用地问题,促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具体政策内容1. 农业用地管理: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用地审批与管理:
-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政策实施效果- 这些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支持了养殖业的发展,解决了许多养殖户在用地方面的难题。
- 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和明确用地性质,降低了养殖业的进入门槛,鼓励了更多农民和企业投身于养殖业。
相关法律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分类和审批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实践中的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并确保用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国家对养殖用地的支持政策旨在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解决用地难题。通过这些政策,养殖户可以获得更多的用地支持,推动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