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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林业养殖最新政策

2024-11-20 09:31:17 次浏览

广东省林业养殖最新政策

2024年7月,以下是关于广东省林业养殖的最新政策信息:

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86号),以下是关于生猪养殖用地的相关政策:

  1. 用地性质:生猪养殖用地被归类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也不需要占补平衡。

  2. 用地范围

    • 生产设施用地: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圈舍(含场区内通道)、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生猪养殖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疫病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用地等。

  3. 用地选址

    • 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前提下,生猪养殖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允许占用一般耕地,但尽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

    • 鼓励乡镇政府、农村集体和养殖场(户)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低效闲置土地发展生猪养殖生产。

  4. 用地需求保障

    • 生猪养殖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

    • 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现行15亩上限规定。

    • 允许建设多层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

    • 规模化、工厂化生猪养殖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林业产业发展政策

根据广东林业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导向,以下是关于林业产业发展的一些最新政策:

  1. 总产值目标:广东计划到2025年林业总产值达到万亿。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绿美广东综合效益,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 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广东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4. 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油茶、竹子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全力开展油茶新造、低改和抚育生产任务完成结果落地上图,因地制宜发展毛竹、青皮竹、麻竹、茶杆竹等竹品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5. 林业朝阳产业:关注和培育林业朝阳产业,促进中药材、茶叶等林下种植、养殖经济产业上游下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和推广多种"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模式,建立完善林下经济技术和产品标准体系以及林下经济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行产加销一体化运作,推动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广东森林康养品牌和"粤林+"等林产品品牌,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6. 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持续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平等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引导支持各地国有林场、国有林业企业扩大经营,探索创新集体林权流转经营机制,承接林权收储担保业务,创新经营模式和开拓新业态。

  7. 政策供给和保障:强化政策供给和保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林业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制度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林业,全力把广东省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共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奋力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

广东省在林业养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推动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这些政策为林业养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有助于促进广东省林业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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