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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犬业养殖补贴政策

2024-12-26 09:11:29 次浏览

六安市犬业养殖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六安市犬业养殖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

补贴对象-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 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补贴标准- 猪:800元/头- 奶牛、种牛:6000元/头- 肉牛、役用牛:3000元/头- 羊:500元/只- 禽:15元/只- 马:12000元/匹

申请程序- 区畜牧兽医部门统一汇总全区强制扑杀畜禽信息,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

  • 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经区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发放相应补助经费。

申请材料1. 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2. 扑杀详情登记表3. 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4. 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政策依据

  • 《动物防疫法》- 《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 《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 《关于印发《2022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使用和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农秘〔2022〕197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其他相关信息- 对于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每头补助50元。

  •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六安市对于犬业养殖并没有单独的补贴政策。相关的补贴政策主要是针对被依法强制扑杀的动物,以及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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