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杨疃镇养殖政策规定
灵璧县杨疃镇养殖政策规定
农场生态养殖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灵璧县杨疃镇立足实际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模式,注重生态效应和经济效应双提升。杨疃镇通过“农场+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甲鱼生态养殖产业,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例如,灵璧县金丰家庭农场的甲鱼养殖基地位于杨疃镇杨集村,依托新河优质水源,因地制宜,开发了“温室大棚+生态塘”养殖甲鱼等低密度的仿生态放养模式。该模式产出的甲鱼口感好、裙边大、外观美、营养价值高,受到客户的好评。农场的建成不仅为村民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还带动了脱贫增收。
创新产业模式带领脱贫增收
金丰家庭农场采取“农场+产业基地+脱贫户”的模式,已解决60多人就业,其中脱贫户35人,脱贫人口每年稳定增收2万元以上。同时,农场引领多人入股,每年为村集体增收 万元。
农场的建成不仅为村民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还带动了脱贫增收。例如,共产党员李亚清筹资入股,今年10月份销售甲鱼,分红收益40多万元。李亚清表示:“参加农场投资好处多,跟着农场干,不用担心养殖技术、疾病预防和销售等问题,!”
多措并举,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杨疃镇有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农场近百家。农场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技、良种、良法、机械作业,示范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农业保险增强了个体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用好政府扶持资金,产业能够不断扩大种植和养殖规模。创办人通过流转和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闲置的土地发挥了更大经济效益。
贾悦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告知书
为了促进贾悦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守护美好人居环境,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生产安全,贾悦镇人民政府发布了《贾悦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告知书》。以下是主要
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开展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预防,扎实开展畜禽强制免疫和消毒灭源,做好养殖区生物安全防护。
履行养殖环保主体责任:坚持“谁养殖谁处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按照标准配建与规模相适应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要求,确保设施安全防护防止人畜坠入并保证正常运行。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相关法律法规:调运畜禽要及时办理检疫手续,禁止逃避检疫私自调入或调出畜禽。遵守国家兽药饲料安全使用规定,建立使用记录。
畜禽养殖过程出现异常死亡的处理:及时向兽医站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隔离、封锁、抽检等工作,不得随意发布动物疫情。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认真做好养殖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青贮池、沼气池等场所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乱搭、乱扯线路现象;大型养殖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并开展自查自纠。
国家对养殖用地的政策规定
对于养殖用地,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