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养殖专用地政策
赣榆区养殖专用地政策概述
赣榆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近年来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养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促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发展。
具体政策内容
1. 农用地管理根据《畜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2. 分类管理对于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 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 租赁和转包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政策实施背景
近年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民个体经营能力有限、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因此,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现代化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政策目标
赣榆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养殖专用地政策的目标主要包括:
鼓励农民流转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通过推广机械化、电气化、智能化等科技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电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条件。
支持农民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友好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赣榆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养殖专用地政策,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还能够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