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农村自家养殖政策
肇东农村自家养殖政策
以下是关于肇东农村自家养殖政策的相关信息:
1. 肇东畜牧局养殖补贴政策
根据2022年发布的政策信息,肇东市在“十四五”期间制定了多项养殖补贴政策,旨在促进畜牧业的优质发展,提高畜产品供应的安全能力。
a. 奶牛补贴政策- 支持大型奶牛场使用优质奶牛冻精,推广性控冻精育种技术。
普通冻精每剂补贴不高于100元,性控冻精每剂补贴不高于150元。
每年支持使用40万种优质冻精。
b. 肉牛良种补贴政策- 支持肉牛良种养殖体系建设,加快肉牛群体改良。
- 肉牛大型农场采用优质冻精改良肉牛或低产牛,按冻精实际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剂补贴不超过150元。
c. 引进原种猪补贴政策- 支持养猪场和规模化养猪场从国外或国家核心养殖场引进原种猪。
从国外引进原种猪100头以上的,每头补贴不超过3000元,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从省外国家核心育种场引进原种猪200头以上的,每头补贴不超过1000元,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d. 大型奶牛养殖场建设补贴政策- 对新建3000多头大型奶牛养殖场的土木工程、设施设备采购、奶牛采购给予补贴。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头,补贴5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大型养殖场竣工验收,奶牛存栏60%以上后,兑现补贴80%;奶牛存栏80%以上后,兑现剩余补贴资金。
e. 生猪从大县转移奖励政策- 鼓励生猪生产流通,引导生产销售有效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安全。
f. 草原奖励政策- 鼓励和支持改变草牧业发展模式,提高草牧业现代化水平。
- 减缓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提高牛羊等草食畜禽的养殖效率和供应能力。
2. 肇东市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根据提供的章程信息,肇东市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a. 总则- 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b. 成员-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种植(养殖),能够利用并接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合作社成员。
- 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
c. 权利与义务- 成员享有参加成员大会、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分享合作社盈余、查阅合作社相关资料等权利。
- 成员需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积极参加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维护合作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不从事损害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d. 退社与终止资格- 成员主动要求退社、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团体成员所届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或被合作社除名的,将终止其成员资格。
-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3. 肇东市楷航养殖场根据提供的信息,经营者为冯亚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231282MA1BXANG3Y,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海城镇双井村二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