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都区养殖用地政策
襄都区养殖用地政策概述
襄都区对于养殖用地有一定的政策支持,旨在促进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
养殖用地的分类管理1.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土地使用的具体要求1. 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 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取得的方式1.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可以通过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 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政策支持与优惠1. 土地供应方式: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或租赁用地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 优惠地价政策: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其他相关政策
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襄都区的养殖用地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通过分类管理和具体的土地使用要求,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政府还提供了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和优惠地价政策,以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襄都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