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养殖补助政策
广西农村养殖补助政策概述
广西在2023年推出了多项农村养殖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在2024年仍然具有参考价值。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根据2023年的政策,每头能繁母猪补助50元。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养殖户增加能繁母猪的数量,从而提高生猪产量。
生猪保险补贴养殖户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商品猪的保险补贴为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这项补贴根据养殖场的规模不同,补贴金额也有所不同:
- 年出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但这项政策在2023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其他相关政策
农业用电价格优惠养殖场可以享受农业用电价格优惠,接10KV专用变压器电费为 元/度,接公共变压器电费为 元/度。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养殖户先自行购买强制免疫疫苗防疫,之后按程序进行申请,国家按养殖户实际购买费用补贴。
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根据全州县的政策,生猪和肉牛享受农业保险政策扶持,保险费用为养殖户缴纳20%,政策补贴80%。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补助分为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未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两种方式;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补助20—60元/头,未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补助10—40元/头。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根据当年度县人民政府制定或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养殖户在指定种羊场购买种羊,每只种公羊补贴1000元,种母羊500元。
新建(扩建)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补助对2022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经第三方审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自治区五星级生态养殖场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奖励。
10月30日期间,养殖场(户)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对产犊杂交母牛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奖励。
“粮改饲”12月31日期间,养殖场(户)在非基本农田由种植粮食作物改种全株玉米、桂牧1号等优质饲草的,每收获1吨饲草补助50元。
建设陆基园形池新兴养殖产业奖励政策建设园形池达到200个可申请先建后补补助政策,每个补助 — 万元,补助资金占整个项目建设投资的50%以下。
达到自治区或国家级的水产原良种场可申报种业提升项目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实行先建后补政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