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绿色养殖国家补贴政策
生态绿色养殖国家补贴政策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国家继续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内容包括:
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
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补贴额度:
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
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
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
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
各省会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结合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补助方式、对象和标准。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国家在苹果、柑橘、设施蔬菜、茶叶优势产区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贴内容包括:
基础性工作补助,如开展土壤质量、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投入品使用等调查过程补助。
物化投入补助,探索有机肥使用补助机制,对施用禽畜粪便或以禽畜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包括有机水溶肥料)进行补助。
社会化服务补助,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服务;对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有机肥制造、运输、施用等服务进行补助。
补贴额度:
国家选中100个试点县,给予每个县1000万补贴。
目前各省份也都有开展的施用有机肥的补贴政策,一般是按每吨或者每亩补贴,按亩补贴大概50-100元不等,按吨补贴大概300-400元不等,具体补贴的资金及方式每个省份各有不同。
秸秆固化利用项目国家为了促进秸秆的生态回收,在秸秆回收上实行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补贴内容包括:
秸秆农机补贴: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购买秸秆相关农机和设备,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补贴30-50%。
秸秆三贮一化利用补助: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将秸秆进行青贮、半干青贮、微贮、氨化,可以享受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助:从事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等,可以申报此类补助。
秸秆粉碎还田补助: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
收储中心建设补助: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等。
补贴额度:
以省份为单位加权平均计算,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
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浙江、福建、海南、西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提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兵团(总局)加权平均,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100元。
其他补贴政策除了以上主要的补贴项目,国家还有其他一些针对生态绿色养殖的补贴政策,例如: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
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支持的农机购置补贴对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等用于绿色发展的农机具全面实行敞开补贴。
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支持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牧场建设、增殖放流等资源养护措施。
绿色信贷及专业化担保补贴: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绿色信贷及专业化担保支持力度,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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