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宁乡市养殖大棚补贴
长沙宁乡市养殖大棚补贴政策概述
以下是关于长沙宁乡市养殖大棚补贴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长沙市为了促进“菜篮子”工程的健康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畜禽、蔬菜和水产等产业的规模生产,出台了相应的奖补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提高农产品质量。
二、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是在长沙市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宁乡市生猪、望城区蔬菜、荷花虾等“一县一特”政策扶持已覆盖的产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奖补类别及标准
畜禽产业产能建设补助:
对符合长沙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新建或扩建存栏达到5000头以上(栏舍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按当年新增产能400元/头的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补助。
新建或扩建蛋禽、肉禽、奶牛存笼(栏)规模分别达到15万羽、50万羽、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照当年新增产能13元/羽、6元/羽、4000元/头的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补助,单个投资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蔬菜产业规模生产奖励:
对正常生产的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200亩以上、5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种植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年度奖励。
对标准化钢架大棚蔬菜生产基地50亩以上、100亩以上、2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种植企业15万元、50万元、70万元的年度奖励。
同一基地只能申报一项补助。
水产产业规模生产奖励:
对正常生产规模达200亩以上、5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的高标准精养鱼池,分别给予养殖企业1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年度奖励。
池塘微流水槽达到10条以上、20条以上、40条以上的,分别给予养殖企业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年度奖励。
四、申报条件与程序
申报条件:
畜禽产业、蔬菜产业、水产产业奖补项目必须分别达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精养鱼池市级建设规范标准。
涉及到土地(水面)流转的项目单位须提供土地(水面)使用真实性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自愿申报:申报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材料。
区县受理:各区县(市)农业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市县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出具验收结果。
市级审定: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
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绩效评价:各级农业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价。
五、否决事项
凡发现以下行为或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申请企业虚假、重复申请补贴,或提供虚假材料、现场和实物,骗取项目补贴资金。
在验收过程中不配合,存在恐吓、威胁、贿赂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对在国家、省、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有国家禁限用农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六、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如有疑问,可咨询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处,联系人:周鹏,联系电话:。
长沙宁乡市的养殖大棚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详细的奖补类别及标准、申报条件与程序以及否决事项。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以获得相应的奖补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