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

东莞狗狗后续养殖政策文件

2024-12-16 08:37:01 次浏览

东莞狗狗后续养殖政策文件

以下是有关东莞市狗狗养殖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信息:

1. 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已经出台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旨在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安全。

2. 养犬备案和管理东莞市民可以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莞家政务”小程序预约办理犬只备案。犬只备案点遍布全市,市民可以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犬只到现场办理备案手续。

3. 危险犬的定 管理东莞市的养犬政策中明确规定了危险犬的种类和管理措施。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危险犬。

4. 罚则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养犬备案建档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每只犬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每只犬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 养犬人的义务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养犬人还需确保犬只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在犬只每次接种疫苗后及时更新免疫信息。

6. 禁止饲养的犬种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某些犬种因其攻击性强或体型巨大,被列入禁止饲养的名单。例如,杜宾犬就在禁止饲养的名单上,而德国牧羊犬(狼狗)和伯恩山犬则不在禁止饲养的名单上,可以合法饲养。

7. 养犬区域管理东莞市将养犬管理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包括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在重点管理区内,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拴养,因免疫、诊疗等原因确需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8. 养犬人的法律责任养犬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如遗弃或虐待犬只、违法饲养烈性犬并伤害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9. 咨询和举报东莞市公安局公布了东莞市各镇区养犬不文明行为的举报电话,市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社区环境和公共安全。

10. 狂犬病疫苗接种养犬人应当按照规定为其饲养的犬只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已经登记养犬的,应当在犬只每次接种狂犬病疫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养犬管理服务系统或者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点更新免疫信息。

通过以上政策文件和管理措施,东莞市致力于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同时也保障了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东莞市的养犬政策。

养殖发发网
土地流转养殖户补贴政策 养殖办证可以领补贴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