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殖业补贴政策最新
重庆养殖业补贴政策最新
以下是关于重庆养殖业补贴政策的最新信息:
石柱县种植养殖补助政策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柱县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石柱府办发〔2024〕24号),以下是针对种植养殖的具体补助政策:
粮油产业 - 基地建设: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含)-500亩补助200元/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0(含)-1000亩补助250元/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1000亩及以上补助300元/亩。
- 耕地流出整治:
整治图斑面积10亩及以上且单个相对集中地块面积在5亩以上,补助1000元/亩。
- 烘干仓储:
新建(或改建扩能)烘干厂房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补助不超过400元/平方米,最高限额补助60万元。
新建(或改建扩能)仓储房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补助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最高限额补助30万元。
蔬菜产业 - 基地建设: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蔬菜50(含)-500亩补助200元/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蔬菜500(含)-1000亩补助250元/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蔬菜1000亩及以上补助300元/亩。
- 仓储冷藏:
新建(或改建扩能)蔬菜分拣仓储房占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补助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最高限额补助30万元。
新建(或改建扩能)蔬菜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通风(气调)贮藏库,补助不超过500元/立方米,最高限额补助30万元。
畜牧产业 - 肉牛产业:
年出栏20(含)头以上育肥牛,补助400元/头。
- 生猪产业:
年出栏生猪1000(含)头以上,补助100元/头。
中药材产业 - 规模种植基地建设: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前胡、紫苏、石菖蒲、虎杖、菊花、白芷、何首乌、川芎、天麻50(含)-500亩补助300元/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前胡、紫苏、石菖蒲、虎杖、菊花、白芷、何首乌、川芎、天麻500(含)-1000亩补助350元/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前胡、紫苏、石菖蒲、虎杖、菊花、白芷、何首乌、川芎、天麻1000亩及以上补助400元/亩。
- 中药材GAP基地建设:
创建紫苏基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补助300元/亩、品种补助30万元。
创建黄连、大黄、黄精单 种基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每年补助250元/亩;通过GAP延伸检查或符合性检查,品种补助30万元/个。
- 加工环节:
新建前胡、紫苏、黄连、大黄、黄精、木瓜产地初加工厂房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补助不超过400元/平方米,最高限额补助60万元。
新建前胡、紫苏、黄连、大黄、黄精、木瓜仓储房占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补助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最高限额补助30万元。
新建前胡、紫苏、黄连、大黄、黄精、木瓜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通风(气调)贮藏库,补助不超过500元/立方米,最高限额补助30万元。
辣椒产业 - 规模基地建设:
相对集中成片的示范片50(含)-100亩补助250元/亩。
相对集中成片的示范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