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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生猪养殖政策

2024-10-14 16:26:07 次浏览

广安生猪养殖政策

广安市在生猪养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提振养殖信心,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

1. 生猪保险补贴政策

为落实国家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的政策措施,广安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临时性生猪保险特殊支持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 保险保额提高:对于2020年6月至7月期间补栏生猪的保险,育肥猪保险保额由800元/头提高到2000元/头。

  • 保险费用不变:保险费维持每头 元不变。

  • 财政承担额外保费:额外增加的保费,生猪养殖户不再承担,由市县财政承担。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养殖户的风险,提高其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产业发展。

2. 贷款贴息政策

为了支持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国家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

3. 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

省级财政要落实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

4. 用地、环保、保险、贷款贴息等综合政策

广安市还出台了包括用地、环保、保险、贷款贴息以及新增能繁母猪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旨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5. 新增能繁母猪临时性救助补贴政策

以第三季度末能繁母猪存栏量为基数,对第四季度新增的能繁母猪按1000元/头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激励生猪养殖场户抓紧引进补栏能繁母猪,或将体重较大的后备母猪快速投入生产,确保第四季度末全市能繁母猪保有量回到合理区间。

6. 能繁母猪饲养户一次性生产补贴政策

对年末所有存栏的能繁母猪按200元/头标准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鼓励能繁母猪饲养户暂缓淘汰能繁母猪,选留优质母猪增加产出效率,保住现有能繁母猪存量。

7. 育肥猪出栏奖补政策

对今年11月、12月出栏的育肥猪按30元/头标准予以奖补,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在年内多出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抓住当前生猪价格较低的特殊机遇,尽量提前宰杀年猪,通过年前旺盛的肉类消费促进生猪在年内出栏。

8. 支持大企业和中小散养户

广安市重视和支持大企业规模化养殖,同时鼓励和支持中小散养户养殖,加强技术指导,确保顺利出栏。用好全市现有的532个规模养猪场,尽量做到“齐装满员”,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

9. 仔猪和财政补贴

要算好仔猪差口账,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从外省调运,大力引进自产仔猪的大企业、大项目落地,财政适当补贴中小散养户购买仔猪。

10. 打击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要把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广安市致力于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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