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养殖牛羊补贴
镇安县养殖牛羊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养殖牛羊补贴的相关信息:
养牛补贴政策1. 个体养殖场补贴:
对于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个体养殖场,每头牛补贴1600元。
对于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个体养殖场,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2800元。
新型经营主体补贴:
对于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种母牛按1000~2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杂交母牛按1500元/头,良种母牛按2000元/头),种母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500元/头、种公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于饲养基础能繁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见犊补母”优惠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能繁母牛通过品种改良产下牛犊的按13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养殖山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头母山羊产犊后按2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
青贮池补贴:
政府对新建青贮池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按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对采用法兰桶来发酵饲料的养殖户,政府给采购新法兰桶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法兰桶规格为160~200升,补贴标准为每个法兰桶40元。
牛羊舍补贴:
- 对新建、改扩建牛羊舍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新建或改扩建栏舍50平方米以上,饲养3头(含)牛或20头(含)羊以上,新建、改扩建的养殖栏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
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在办理贷款后7个工作日之内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贴息支持。
保险费补贴:
- 对新型经营主体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进行补贴。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牛入保认定工作,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保险费和母牛生殖保费中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养羊补贴政策1. 个体养羊户补贴:
对于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的个体养羊户,每只羊补贴20元。
对于养殖规模在100只以上的个体养羊户,每只羊补贴50元。
对于养殖规模在200只以上的个体养羊户,每只羊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100元。
饲草加工补贴:
- 对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吨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注意事项1. 申报要求:
养殖户对所养殖牛羊的数目不能虚报、瞒报。
必须有正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出境手续,尿检合格,凭证才能取得补贴。
选择引种养羊场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养羊基地。
政策咨询:
-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畜牧局、农业部门或政府部门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
镇安县对于养殖牛羊的个体养殖场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了较为全面的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扶持牛羊养殖业的发展。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贴项目,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