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养殖政策
同安区畜禽养殖政策概述
同安区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是一个以农业和养殖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区域。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同安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畜禽养殖政策。
同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
根据2012年发布的通告,同安区重新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具体规定如下:
禁养区:
新增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汀溪水库、溪东水库、小坪水库的集雨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区域内家庭散养自食的鸡、鸭、鹅、鸽、兔和役用耕牛除外)。
禁养区内规定: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再享受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等优惠政策,逾期未关闭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
限养区:
- 限养区内规定: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经治理未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保分局、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
同安区养殖业用地政策
根据2024年的政策,养殖业用地政策如下:
用地政策:
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同安区养殖业环保政策
根据2024年的政策,养殖业环保政策如下:
环保政策:
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同安区养殖业贷款政策
根据2024年的政策,养殖业贷款政策如下:
贷款政策: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请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同安区养殖业良种补贴政策
根据2024年的政策,养殖业良种补贴政策如下:
良种补贴政策:
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2022年良种补贴项目,暂时不清楚国家是否实施。
同安区养殖业资源化利用政策
根据2024年的政策,养殖业资源化利用政策如下:
资源化利用政策:
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后期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同安区养殖业其他政策
根据2024年的政策,养殖业其他政策如下:
其他政策:
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同安区牛蛙与畜禽退养政策
根据2018年的政策,同安区对牛蛙与畜禽退养户提供了资金补助和其他支持措施,以帮助他们转产转业。具体政策如下:
资金补助:
- 同安区对牛蛙与畜禽退养复垦后按照相关要求发展种植业和建设农业设施大棚的退养户,给予资金补助。
**土地复垦和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