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肉牛养殖支持政策
四川省肉牛养殖支持政策
一、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从隆昌市外一次性引进10头以上基础母牛用于饲养繁殖犊牛的,产犊后给予每头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从隆昌市外一次性引进50只以上优良种母羊,给予每只2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建成国家级、省级肉牛肉羊核心育种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成种牛一、二级扩繁场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成种羊一、二级扩繁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饲养和出栏销售对饲养优良肉用品种母牛进行繁殖的,开展“见犊补母”饲养补助,每成功繁殖1胎活犊牛,给予该繁殖母牛1000元的饲养补助。对饲养肉牛(饲养时间6个月以上)并在当年实现出栏100头以上的,每出栏1头肉牛补助300元。对饲养优良肉羊品种能繁母羊50只以上且平均每只年产羔3只以上的,给予每只能繁母羊每年200元的饲养补助。对饲养肉羊(饲养时间6个月以上)并在当年实现年出栏300只以上的,每出栏1只肉羊补助60元。
三、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体系建设对新(改)建圈舍600平方米以上的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场,分别按每平方米圈舍120元和60元的价格进行补贴,单个场最高补贴可达100万。成功申报部级、省级、内江市级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农副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对新(扩)建氨化(青贮、黄贮)窖(池)的,给予每立方米30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申报主体最高不超30万元;对年收储加工本地农副作物秸秆制作氨化(青贮、黄贮)饲料5000吨及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每吨20元补助,单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20万元。
五、支持提升肉牛肉羊产业机械化水平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引导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肉牛肉羊养殖专合组织、农副作物秸秆青贮氨化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配套自动饲喂、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秸秆收贮等农机装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执行,以提高肉牛肉羊养殖机械化水平。
六、支持创建龙头企业支持肉牛肉羊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内江市级龙头企业,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内江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企业品牌化发展支持肉牛肉羊养殖主体、屠宰及精深加工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三品一标”认证,对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创新产业金融信贷服务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广“码上振兴”“惠农e贷”等小额信贷产品,降低融资担保门槛和费用,建立健全“政银担”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的机制。市财政对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贷款用于肉牛、肉羊养殖固定资产投入和流动资金投入的,在本政策期限内按照贷款额的2%进行贴息。
九、加大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
将肉牛肉羊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坚持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的原则,财政补助75%、农户自筹25%。
十、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建立肉牛肉羊养殖项目林地使用需求台账,优先保障肉牛肉羊养殖项目使用林地需求。
十一、加强产业政务服务对肉牛肉羊养殖项目需占用林地的,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隆昌生态环境局审核确认不涉及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