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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回鱼养殖补贴政策

2024-12-09 14:33:18 次浏览

湖北省回鱼养殖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湖北省鱼类养殖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

一、养鱼补贴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建成达标的养鱼农户,可以到当地农业部门申请渔业资金补助。最高给予农户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

该政策主要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内容包括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流水养殖基地、池塘内循环基地、陆基集装箱式推水示范基地和稻田综合种养基地的基础设施和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补助条件和标准如下:

  •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不少于200亩,每亩补助不超过5000元。

  • 流水养殖基地新建不少于5亩,每亩补助不超过20万元。

  • 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不少于10亩,每亩补助不超过10万元。

  • 新建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不少于20格,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

  • 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改扩建不少于1000亩,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三、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

该政策主要支持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的补助资金金额有所不同,具体金额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四、动物防疫补贴

该补贴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具体补贴对象包括年设计出栏生猪500头、肉牛50头、羊100只以上、出笼肉禽10000只、存笼蛋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

补贴范围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羊小反刍兽疫等病种。补贴标准为:猪每头 元、牛每头 元、羊每只 元、蛋禽每只 元、肉禽每只 元。

五、申请程序

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的申报和审核。申报表加章后报送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至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并报省农业发展中心。

湖北省对于鱼类养殖有一定的补贴政策,具体包括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和动物防疫补贴等。具体的补助条件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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