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环境保护政策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是相关政策的主要
总则1. 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水产养殖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
适用范围: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中参照采用。
基本原则:水产养殖应兼顾生态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1. 控制总量、合理投饵、规范用药、因地制宜、治管并重:推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资源化利用、强化管理”的技术路线。
合理应用养殖技术:根据水域条件,合理规划布局,控制适度规模,规范养殖活动。
池塘养殖:宜发展鱼草、鱼菜、混养等生态养殖模式。
围网(网箱)养殖:应根据养殖容量确定养殖密度和混养形式,确保不降低养殖水域水质。
湖泊水库等大水面淡水养殖:宜根据水生态功能和环境容量确定养殖种类、养殖结构和规模,逐步取缔网箱养殖,规范围网养殖。
流水型养殖:应发展循环水养殖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设置收集存储和净化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水资源消耗。
水质调控和管理:应加强水质调控和管理,鼓励合理使用消毒剂、酸碱度调控剂、高效微生物制剂等。
水产养殖管理和水域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法律制度
现状与挑战1. 市场混乱、乱用药物、种类混杂、水产品质降低:这些问题层出不穷,需要出台更多措施加以改善。
环境污染:由于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农用化学药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导致水产养殖品食用不安全。
滥用药物:在高密度、多品种、集约化的生产方式下,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导致水产养殖品中药物残留超标。
政策与法律制度1. 法律法规:需要更加完善而健全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以达到永续发展的目的。
- 综合管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但仍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如水环境污染、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养殖品种种质退化、水产养殖品质量安全研究不到位等。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综合治理的意见
起草背景1. 标准发布:江苏省发布了《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规定了养殖尾水的排放标准。
- 执行范围:包括养殖水面100亩以上的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50亩的池塘、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
主要内容1. 主要目标:全市所有池塘养殖尾水执行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到2025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治理原则: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坚持“分类施策、退治并举”的原则,加快退出限养区以及生态敏感区的水产养殖池塘。
尾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实施清淤、固基、护坡等改造工程,采用“三池两坝”、人工湿地、原位修复等尾水处理模式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宜兴市水产养殖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引导国有企业参与高标准池塘建设。
环保法对养殖业的规定
相关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养殖场(如养猪等)与住宅区的最小距离没有明确的限制与规定,但应不污染生活环境与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为原则。
- 科学养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