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

甘肃水土养殖政策法规解读

2024-12-09 14:32:35 次浏览

甘肃水土养殖政策法规解读

一、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概述

1《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管理机制

  1. 党的领导:水土保持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方针。

  2. 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3. 部门协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三、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1. 规划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的基础上编制。

  2. 公众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时,应当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3. 规划实施: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

四、水土流失的预防与治理

  1. 预防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山禁牧、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2. 禁止行为: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苁蓉、锁阳、甘草和麻黄等。

  3. 林木采伐: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

五、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5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政策:

  1. 用地类型: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2. 用地原则: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3. 用地管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国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设施农业用地监管。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六、公众参与与监督

  1. 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2. 公众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和相关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为甘肃省的水土保持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政策支持。通过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甘肃省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养殖发发网
畜牧水产养殖补贴政策 最新养殖建设政策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