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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乡村振兴养殖创业扶持政策

2024-12-06 09:39:54 次浏览

广西乡村振兴养殖创业扶持政策

一、养殖业用地和水电费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因此,广西对于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二、金融支持和小额贷款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

三、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根据2023年的政策,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为每头50元。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生猪养殖,提升生猪产量。

四、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这一政策旨在降低养殖户的风险,保障其收益。

五、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补贴对于不同规模的养殖场,广西提供了不同的补贴政策。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这些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并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六、人工授精液补贴和疫苗补贴对于人工授精液,每窝补助20元,但这一政策在2023年只限于达县试点。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七、牛羊产业发展政策广西出台了六大政策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各方面资金不少于1亿元,支持水牛奶业发展。具体政策包括支持引进牛羊(奶水牛)良种种质资源、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群增量、支持优良牧草种植和桑枝饲料化利用以及支持开展牛羊疫病净化活动等。其中,从国外引进高产奶水牛或利用胚胎移植技术产下高产奶水牛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1万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从区外引进良种母牛50头以上或良种母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分别予以不超过2000元/头和1000元/只的一次性奖励。当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八、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广西各地政府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如寨沙镇东马村引导群众大力发展养殖业,年出栏鸡、鸭18万只,年产值达900万元。政府还计划通过协助办理小额信贷、技术培训、发展产业路等措施,鼓励群众继续发展养殖业,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九、多点开花的养殖产业广西大力支持农村养殖产业发展,实行养鸭、养鸡、养鱼、养兔、养鹅等产业的“多点开花”,不断拓展养殖品种,推广规模养殖和科学养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更好地让产业壮大来激发乡村振兴活力,促使乡村振兴驶入“快车道”。

广西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提供了多种养殖创业扶持政策,涵盖了用地、水电费用、金融支持、补贴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和扶持养殖户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业,提升养殖业的整体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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