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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散户养殖政策

2024-12-05 08:58:55 次浏览

山东省农村散户养殖政策

国家对农村养殖业提供了多种补贴政策,这些政策在2024年仍然有效。具体包括:

  1.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每头补助50元。

  2. 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3.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根据不同年出栏数量,养殖场(小区)可以获得不同金额的补助,最高可达80万元。

  4. 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但这项政策只限于某些地区试点。

  5. 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山东省针对畜禽分散式小规模养殖提出了多项支持措施:

  1. 示范引领:坚持“抓大不放小”,一方面培育龙头企业,另一方面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种苗、饲料、技术、资金等服务。

  2. 加大扶持力度:严格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肉牛增量提质、粮改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兼顾中小养殖场户需求。

  3. 完善指导服务:组织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开展技术培训,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引导合理安排生产。

国家还有一系列其他政策支持农村养殖业的发展:

  1.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2.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

  5.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6. 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

  7. 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

山东省农村散户养殖在2024年可以享受到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多重政策支持。这些政策不仅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还包括技术支持、市场引导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措施。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散户养殖者可以更好地应对养殖过程中的各种挑战,提升自身的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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