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家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广西农家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一、广西2023农业养殖扶持政策
根据2023年发布的广西农业养殖扶持政策,以下是主要的补贴和扶持措施: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每头补助50元。
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但目前只限于达县试点。
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二、牛羊养殖奖励政策
根据2022年发布的通知,以下是针对牛羊养殖的主要奖励措施:
引进牛羊良种种质资源奖励:
- 从国外引进高产奶水牛或利用胚胎移植技术产下高产奶水牛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1万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 从区外引进良种母牛50头以上或良种母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分别予以不超过2000元/头和1000元/只的一次性奖励。
新建(扩建)牛羊生态养殖示范场奖励:
- 当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经第三方审计、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奖励:
- 在奶水牛主产区,从区内外回收购买50头以上杂交母水牛进行培育并用于挤奶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20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群增量奖励:
- 在试点县(市、区)对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采取“见犊补母、先增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优良牧草种植和桑枝饲料化利用奖励:
- 年种植收贮全株玉米、甜高粱等优质牧草或收贮桑枝饲料、甘蔗尾叶等农作物秸秆2000吨以上的,按照不超过60元/吨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开展牛羊疫病净化活动奖励:
- 实施牛羊场疫病净化工作,对评估合格的养殖场,颁发净化场牌匾,并按照病种、畜种、养殖规模等予以不高于50万元/场的一次性奖励。
三、其他相关政策
水电等政策:
-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 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 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 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 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农机补贴政策:
-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四、项目补贴类
良种补贴:
- 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