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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小区禽类养殖政策

2024-12-04 09:14:10 次浏览

无锡市禽类养殖政策概述

无锡市对于禽类养殖有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主要目的是扶持家禽业的发展,同时规范禽类交易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政策

根据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以下是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具体政策:

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对重点种禽场(户)、孵坊及养禽场(户)给予生产维持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各市(县)、区提出,由市农林局、财政局审核。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半承担。对享受中央、省级财政扶持的同一项目,市级不予重复补贴。

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场、户),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对疫情期间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银行免收贷款罚息。对市级以上重点禽业龙头企业,由市和市(县)、区在龙头企业贴息补贴资金中给予部分贷款贴息补助。

加大对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投入各市(县)、区要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要求,足额安排应急专项资金,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免疫注射等的需要。加大消毒、免疫、检测和外控等方面的防疫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内防外控”各项关键措施落实到位。

对在动物防疫部门监督下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家禽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各市(县)、区提出,由市农林局、财政局审核。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半承担。

禽类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禽类交易管理的具体规定:

规范禽类交易行为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禽类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禽类,包括鸡、鸭、鹅、鸽、鹌鹑等人工饲养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禽类动物。本办法所称禽类交易市场,包括农贸市场禽类交易区、禽类零售店铺等禽类零售市场以及禽类批发市场。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协调禽类交易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活禽集中屠宰场建设,支持、引导禽类产品冷鲜供应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对禽类交易活动的日常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禽类交易管理工作。

活禽交易禁止区域本市市区范围为活禽交易禁止区域。江阴市、宜兴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禁止区域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活禽交易禁止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不得为活禽交易提供经营场所。

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供应本市活禽交易禁止区域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供应。活禽交易禁止区域外活禽交易市场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条件。

活禽交易市场的设置条件活禽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建立活禽交易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对活禽经营、宰杀区域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运载工具等清洗、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冷鲜禽类产品的管理冷鲜禽类产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销售场所和冷藏设备,保证冷鲜禽产品销售过程处于产品所需的低温环境;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制度,销售的冷鲜禽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附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检疫信息和追溯凭证。

无锡市对于禽类养殖和交易有着明确的政策规定,旨在扶持家禽业的发展,规范禽类交易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相关补贴和扶持政策可以帮助养殖户和企业维持生产和经营,同时加强对禽类交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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