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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2025-01-17 09:19:50 次浏览

上杭县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2022年上杭县养殖补助标准

  1. 鼓励官庄乡养殖户养殖官庄花猪

    • 对养殖官庄花猪种公猪,为社会提供配种的,每头每年补助1000元。

    • 对养殖官庄花猪种母猪并纯繁的,每头每年补助500元。

  2. 支持牛可视化人工授精技术推广 - 对建设牛可视化人工授精站,配备液氮罐、可视化人工授精枪、发情测定仪、保定架、水浴锅等,正常营业(具备营业执照)为养牛户提供配种的配种点,每个点一次性补助1万元,每年安排不超过5个点。

  3. 养殖肉兔、肉牛、羊、槐猪、官庄花猪 - 对新增存栏500个笼位的肉兔养殖场,给予3万元/户的补助。

    • 鼓励养殖户养殖商品槐猪、官庄花猪,对新增存栏200头以上的养殖户,给予2万元/户的补助。

    • 对经产槐猪、官庄花猪存栏20头以上的养殖场,配种公槐猪、经产母槐猪分别给予300元/头、200元/头的补助。

    • 饲养肉牛品种为国外品种肉用杂交牛,布局合理,有沼气池、储粪间、生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且肉牛存栏50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场的补助。

    • 羊存栏超过100头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场的补助。

  4. 支持兽用抗生素减抗行动 - 对通过"减抗"验收的白羽肉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2022-2023年上杭县强农惠农政策

  1. 保障粮食生产 - 鼓励旱粮生产: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间作套种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旱粮作物30亩(含)以上,县财政给予200元/亩的补助,每年安排不超过50万元。

    • 扶持规模种粮:鼓励土地流转,鼓励引导农村土地向规模种植大户流转,对经营主体流转相对连片耕地30亩以上(含30亩)种植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县财政补助150元/亩。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户。

    • 培育示范家庭农(林)场。

    • 鼓励大学生创业。

    • 新型职业农民贷款贴息。

    • 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

    • 支持发展优势特色果茶产业。

    • 标准化池塘建设。

    • 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3. 发展种(养)业 - 发展林下经济。

    • 未成林造林地实施人工抚育。

    • 特色畜禽产业发展。

  4.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扶持农产品初加工设备。

    • 农产品营销。

    • 设施农业补助项目。

    • 高品质蔬菜产业贷款贴息。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龙头企业用地及固投补助。

    • 对农业企业规模统计产值。

    • 扶持龙头企业。

    • 龙头企业贴息政策。

  5. 打造品牌农业 - “三品”认证。

    • 农产品展示展销。

    • 商标品牌、名牌认定。

  6. 夯实基础保障 - 三农综合保险补贴。

    • 公益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补助。

    • 优秀村级水利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基金。

    • 标准果茶园(养殖场)道路硬化。

    •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 公益性小山塘除险加固。

养殖补贴中的政策补贴标准

  1. 每头补助50元

    • 这一补助标准适用于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上杭县的养殖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对不同种类的养殖动物提供补助,支持养殖技术的推广,以及对养殖业的其他形式的支持。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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