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养殖补贴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强农惠农政策措施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1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和《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以及《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济办发电〔2023〕1号),济南市针对符合要求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符合要求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补贴标准按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
申报途径由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送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4-6月(具体区县确定)。
实施时间每年6月至次年2月(具体区县确定)。
生猪养殖相关政策
山东省在促进生猪生产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例如,取消了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上限,取消了证明材料,简化了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程序和养殖用地备案流程,并且将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缩到25个工作日。
资金支持山东省财政安排6500多万元,对全省45家一级种猪场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同时,对种猪场、规模猪场进行贴息等。山东已审核通过种猪场、规模猪场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145笔,贴息总额2180万元;承保育肥猪1756万头、能繁母猪 万头;组织申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 亿元。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山东省鼓励养殖业的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促进养殖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如何申请养殖补贴
农户申请养殖补贴应向所在区县农业局提交材料,包括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规模养殖场建成证明材料。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农业局或相关政府部门。
济南市和山东省在促进养殖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资金补贴、用地政策、环评审批时限压缩等,旨在帮助养殖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可以积极申报相关补贴,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资源,提升自身的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