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动物养殖政策
泉州出台补助激励政策稳定生猪蛋鸡等畜牧业发展
泉州市为了激励生猪养殖场(户)积极补栏增养和新(改、扩)建,稳定生猪产品供应,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补助激励政策1. 畜牧业"小升规"奖励扶持措施 - 对于2024-2026年期间,实现生猪、牛羊、鸡鸭养殖场户"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先予奖励20万元。
- 第二年维持正常运营,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
生猪期货保险 - 在全省首创开展"生猪期货保险"工作,构建"生猪养殖场(户)+保险+期货"的联动模式。
- 形成生猪养殖产业风险分散链条,有效减少养殖风险,提高养殖场(户)的养殖积极性。
未来规划- 产能调控: 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产能调控,稳定环保、信贷、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
- 动物疫病防控: 指导各地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不断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泉州停止养殖19种野生动物
,泉州市要求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19种野生动物,这些动物包括竹鼠、果子狸、豪猪等。
政策细节1. 停止养殖活动 - 对于竹鼠、果子狸、豪猪等45种野生动物,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 非食用性目的养殖 - 对于刺猬、猪獾、狗獾、豚鼠、海狸鼠、蓝孔雀等19种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但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监管措施- 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
- 舆情监测和矛盾化解: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化解矛盾。
泉州市推进生猪养殖规模化发展
泉州市为了推进生猪养殖规模化发展,出台了《泉州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补助措施- 对通过新(改、扩、迁)建可新增存栏达3万头及以上、1万头及以上、 万头及以上、 万头及以上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的,分别补助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 奖励项目落地乡镇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15万元。
未来规划- 产能调控: 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产能调控,稳定环保、信贷、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
- 动物疫病防控: 指导各地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不断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来说,泉州市在动物养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补助激励政策,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同时,也在规范和停止部分野生动物的养殖活动,以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来的规划将继续围绕产能调控和动物疫病防控展开,以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