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

和田养殖扶持政策文件

2025-01-14 09:32:31 次浏览

和田地区养殖扶持政策概述

和田地区在养殖扶持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旨在促进当地畜牧业的发展,提高养殖户的经济效益,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

强制免疫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8号),和田地区对于养殖企业(养殖场、合作社、养殖户)的动物免疫提供免费的强制免疫疫苗、布病疫苗、包虫病疫苗、犬驱虫药等。这些疫苗和药物主要用于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新牧函〔2021〕225号),和田地区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养殖单位向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根据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份额分配确定。这一政策有助于减少因病死猪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风险。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根据《“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农计财发〔2021〕33号),和田地区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种植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县级技术支撑单位改造提升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以及检测相关设施设备,建设打造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中央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县不超过3000万元。

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发展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20〕3号),和田地区对奶畜养殖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提供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不高于投资总额的5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家庭牧场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奶农合作社补贴上限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这一政策旨在支持奶业振兴,提升奶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良种补贴项目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牧计字〔2021〕6号),和田地区对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户(场、小区)使用肉牛冷冻精液改良能繁母牛给予补助,每头能繁母牛每年补贴2剂冻精,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对每剂冻精补助不高于20元。对从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畜场购买种公羊和耗牛种公牛的养殖户(场)给予补助,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和田地区在养殖扶持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涵盖了动物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家庭牧场发展以及良种补贴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全面提升养殖业的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促进当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积极申请相关补助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养殖效益。

养殖发发网
内黄县养殖政策 湖南常德渔业养殖补贴公示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