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牛蛙养殖政策规定
广西关于牛蛙养殖政策规定
2023年广西牛蛙养殖最新政策概述
2023年广西各地发布了关于牛蛙养殖的新政策,主要目的是规范牛蛙养殖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和耕地破坏。以下是各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广西梧州苍梧县- 政策发布日期: - 主要内容:
严禁非法养殖牛蛙。
非法牛蛙养殖场(户)需在规定期限内退养,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条件。
对于违法新增、扩建的牛蛙养殖场(户),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广西玉林容县、福绵区- 政策发布日期: - 主要内容:
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及改建牛蛙养殖场。
禁养区内现有牛蛙养殖场必须依法拆除。
禁养区外养殖的,需依法取得水产养殖许可、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养殖污水必须达标排放。
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占用、破坏耕地以及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户)需在20日内自行退养,关闭或封堵所有养殖排污口,全面拆除养殖设施,复耕所占用的土地。
广西 平果市- 政策发布日期: - 主要内容:
严禁在全市重点水域和流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牛蛙养殖场(户)。
养殖污水必须达标排放。
未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占用、破坏耕地且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户)不得再投放牛蛙苗种,并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牛蛙清空,关闭或封堵所有养殖排污口,全面拆除养殖设施,复耕所占用的土地。
南宁市武鸣区- 政策执行日期: - 主要内容:
- 全区范围内禁止牛蛙养殖。
市田阳区- 政策发布日期: 2023年初- 主要内容:
严禁在全区重点水域和流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牛蛙养殖场。
牛蛙非法养殖场限期自行退养,关闭或封堵所有养殖排污口,全面拆除养殖设施,复耕所占用的土地。
玉林市博白县- 政策发布日期: 未明确- 主要内容:
严禁在全县重点水域和流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牛蛙养殖场(户)。
在禁养区外养殖的,养殖污水必须达标排放。
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养、拆除并复耕的非法牛蛙养殖场(户),或在通告发布后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的新增、扩建的牛蛙养殖场(户),将被依法严厉查处。
梧州市苍梧县- 政策发布日期: 未明确- 主要内容:
全县范围内严禁非法新建、改建和扩建牛蛙养殖场(户)。
占用、破坏耕地和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养殖废水直接排放的牛蛙养殖场(户),未经批准许可不得再投放牛蛙苗种,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条件,消除污染隐患。
国家对牛蛙养殖的态度- 合法性: 国家允许牛蛙养殖,但前提是必须符合当地养殖水域滩涂等相关规划,并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和投入品使用量,严格落实尾水处理要求,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具体要求:
养殖场必须建在经过科学规划、审核、批准的区域内。
必须保持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处,避免对水生态和人居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必须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和投入品使用量,以保证养殖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效益。
养殖场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并定期对尾水进行检测,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广西赢强牛蛙养殖有限公司案例- 公司简介: 广西赢强牛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