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扶贫养殖政策
广西浦北扶贫养殖政策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发布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主要内容包括: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为 公顷。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 ,渣土防护率达到97%,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万元,需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
施工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
变更规定:如果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需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重新报批。
验收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需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浦北县水利局报备相关材料。
扶贫养殖模式与工作重点
根据发布的《创新机制和体制.docx》文件,浦北县在扶贫养殖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模式,主要包括:
政策引导:采用“政府+市场主体+贫困户+基地+金融保险”的五位一体模式,整合各方资源,促进产业扶贫。
因户施策:根据贫困户的劳动力现状和资源条件,制定个性化的扶贫方案,确保增收脱贫。
集约规模发展: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集约规模发展产业,抵御市场风险。
长短结合:注重短期增收和长期致富相结合,培养脱贫增收技能和脱贫致富能力。
生态保护:在扶贫产业发展中,优先考虑生态保护,确保扶贫产业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勤劳致富: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克服“等、靠、要”思想。
工作重点包括:
做实脱贫产业规划:编制详细的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贫困对象、产业项目、投资数额、建设内容、实施年度、脱贫年限等内容。
发展脱贫增收产业:巩固提高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鼓励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贫困农户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多渠道创业增收。
培植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黄鳝鱼养殖示范基地
浦北县江城街道桥山村将黄鳝鱼养殖作为“一村 ”项目,成立了黄鳝鱼养殖示范基地,带动村内10余户贫困户养殖黄鳝鱼。该基地通过保价收购的方式,确保参与养殖的贫困户每户平均增收2000元以上。这种模式不仅利用了当地的资源优势,还有效地促进了贫困群众的增收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来说,广西浦北县在扶贫养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通过政策引导、因户施策、集约规模发展、生态保护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贫困群众增收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些措施不仅包括水土保持方面的具体要求,还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育,旨在实现可持续的产业扶贫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