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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农村养殖政策调整

2024-12-03 16:49:14 次浏览

江都农村养殖政策调整

以下是关于江都农村养殖政策调整的详细信息:

用地政策1. 养殖设施用地: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1. 政策变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环保政策1. 生猪养殖项目: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需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1. 信贷担保服务: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1. 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需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1. 生猪良种补贴: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2022年的良种补贴项目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资源化利用政策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后期情况需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1. 政策性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1. 用水、用电优惠: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补贴政策1.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每头补助50元。

  1. 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2.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根据不同规模的养殖场(小区),补助金额从10万元到80万元不等。

  3. 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目前只限于达县试点。

  4. 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养鸡的优惠政策1. 各地不同:养鸡的优惠政策各地不同。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补贴网1. 中国农民补贴网:年内正式开通,并将为涉农资金管理提供高效服务的信息平台。补贴网建成后,再配合“一卡通”“一折通”,对农民的补贴将更加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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