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田养殖新政策文件
河南农田养殖新政策文件
以下是关于河南农田养殖新政策的相关信息:
政策背景河南省在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方面进行了多次调整,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早在2020年,河南省就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允许部分设施农业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政策也在不断收紧。
主要政策内容
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 根据2020年的政策调整,种植、养殖等部分设施农业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作物种植中一些设施建设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又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及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用地规模放宽 - 过去的要求是,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关联设施用地,数量上不能超过15亩,占用地规模的比例不能超过3%。新的政策大幅度放宽了这一限制。作物生产的服务和直接关联设施用地,原则上不超过用地规模的10%,确因生产需要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15%。畜禽养殖的直接关联用地原则上不超过用地规模的20%,确因生产需要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50%。露天水产养殖的直接关联用地原则上不超过用地规模的15%,确因生产需要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20%。
政策收紧与“五不准” -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国家在耕地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收紧了种植和养殖业用地政策,明确规定“五不准”。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未经批准不准占用一般耕地: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不准将耕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不准“挂羊头卖狗肉”:养殖场用地不得建设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设施,也不能建其他无关设施;种植设施用地不能建设成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餐饮等设施。
未经上图入库不准使用:种植和养殖用地需经过备案和上图入库,未上图入库的,在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时不予认可。
高标准农田建设 - 代表刘新于在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连片建设的建议。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连片建设方案,以达到粮食增收增产、节约成本和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的目的。
河南省在农田养殖方面的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总体趋势是逐步收紧,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养殖户和农业经营者需要密切关注最新的政策文件,确保合规经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