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殖区补偿政策
山东省养殖区补偿政策概述
山东省针对养殖区的补偿政策主要涉及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以下是相关政策的具体
科学划定禁养区
山东省强调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禁养区的划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合理补偿
对于禁养区内需要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山东省要求依法给予养殖户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和政策应根据不同情况(如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有治污设施、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等)和搬迁进度来制定。
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山东省重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因政策不了解而导致的矛盾和纠纷。
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在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的过程中,山东省强调要统筹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畜牧生产的关系。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保障群众就业和农民增收。
补偿政策的具体实施
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关闭搬迁补偿标准和补偿政策。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关闭搬迁的数量、进度和质量,对部分市进行奖励。
“过桥”行动
山东省推行“过桥”行动,旨在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畜禽、设备处置和就业问题。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专门的平台,提供信息收集发布、搬迁对接服务等。
拓展服务内容,涵盖人才流动、畜禽销售、设备转让等方面。
改进服务手段,利用手机终端APP等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协同,发挥畜牧系统的组织优势和服务优势,营造支持“过桥”行动的良好氛围。
粪污资源化利用
山东省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配套和技术推广培训体系的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基本全量处理利用,形成农牧循环格局。
养殖业转移和优化
山东省引导养殖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支持养殖向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转移,形成养殖、种植业生态循环格局。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农牧循环机制。
项目补贴类政策
除了关闭搬迁的补偿政策,山东省还提供了多种项目补贴,以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具体的补贴项目和标准如下:
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补贴 - 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 补贴标准: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苜蓿种植补贴 - 补贴对象:合作社1年以上。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
- 补助标准: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养殖场。
具体要求: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以上;育肥牛500头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肉羊出栏,农区500只以上,农区1000只以上。
注:项目本身没有补贴资金,但获得此资格有助于申请国家、省市县相关扶持资金。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 - 扶持对象: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补贴要求:生猪 万头;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池塘类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
资金额度:25-100万元。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 申报条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
**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