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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养殖政策

2025-01-09 09:27:51 次浏览

洛南县生猪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洛南县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

第一条 鼓励生猪规模养殖洛南县紧紧围绕“创建生猪调出大县”目标,重点发展生猪产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标准化升级改造,盘活县内现有的闲置猪场,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加快添槽补栏,尽快恢复生猪产能。用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现代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生猪产业,重点发展万头场、千头场等规模化养殖场,努力提升生猪养殖总量。

第二条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支持标准化、规模化生猪养猪场建设,按照每头种猪1000元补贴标准,实施种公猪与良种母猪引种补贴。对于新建年出栏500-999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圈舍奖补资金;对于新建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圈舍奖补资金。对于育肥猪存栏100-299头的适度规模养猪户,给予一次性 万元的生产奖补资金;对于育肥猪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生产奖补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对生猪养殖贷款10-200万元的企业(家庭农场)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支持,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三条 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和保险企业要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金融部门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生猪产业发展贷款资金额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大力支持大场、大户发展生猪养殖。保险企业要将规模养殖场(户)的种公猪、能繁母猪、育肥猪全部纳入保险保障范围,有效化解生猪养殖疫病风险。

第四条 落实国家用地环评政策生猪养殖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衡。鼓励养殖户进沟上山发展林下适度规模生态养殖,探索林牧结合生态循环利用模式。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牧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手续审批办理进程。

第五条 加快招商引资进度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加强与国内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合作,加快推进国家大型养殖项目在洛南县投资落地,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依靠龙头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补齐冷链加工环节,完善产业链条,打造知名品牌,带动全县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全县生猪养殖产业效益。

第六条 强化发展任务落实洛南县将生猪产业发展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立生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镇办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将生猪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第七条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洛川县2022脱贫户种养产业扶持措施

虽然这些政策不是针对洛南县的,但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了解其他地区对种养产业的扶持措施。洛川县在2022年发布的《洛川县2022年度产业扶持政策措施》中,对脱贫户种养产业提供了多种扶持措施,包括对苹果产业、传统养殖业、其他种养业的一次性补助和其他支持政策。

洛南县建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洛南县五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洛南县建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洛南县五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洛南县内的两个具体合作社。建国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牲畜的饲养、生猪饲养等,五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则主要从事中药材种植、家禽、畜牧养殖等业务。这些合作社的存在进一步推动了洛南县养殖业的发展。

洛南县在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财政扶持、金融保险支持、用地环评政策等多种措施,鼓励规模化养殖,提升生猪养殖总量。同时,该县还存在多个专业合作社,为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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