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养殖用地有啥政策
养殖用地相关政策概述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为了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发展,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出台了相关用地政策。以下是相关政策的具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养殖用地政策
按农用地管理:
-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的养殖用地政策
分类管理: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取得和保护
合法方式取得: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养殖用地政策
预留用地空间:
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用地政策
生产设施用地:
-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附属设施用地:
- 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法律咨询和纠纷处理
法律咨询:
若在养殖用地过程中遇到纠纷,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寻求帮助,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手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通过以上政策的实施,国家旨在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发展,解决养殖用地的瓶颈问题。各地政府和养殖企业应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推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