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家禽养殖政策规定
漯河市家禽养殖政策规定
漯河市在促进家禽养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旨在推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提升农民收入。以下是漯河市家禽养殖相关政策的主要
一、支持种禽企业稳定生产根据2020年发布的通知,政府鼓励种禽企业与外地养殖场(户)对接,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禽苗销售渠道。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协助种禽企业做好禽苗销售工作,可以通过产业扶贫的方式,将积压的苗禽发放给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以此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推动家禽企业复工复产在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出台了多项措施支持饲料、畜禽养殖及屠宰加工等涉农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家禽养殖企业要做好空置圈舍的清洗消杀,及时补栏。家禽屠宰加工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线,增强肉鸡屠宰能力。
三、做好禽类产品产销对接政府鼓励家禽屠宰加工企业创新经营方式,采用代宰代储、活禽收购等多种模式,集中屠宰、加工、储存,以缓解产销矛盾,减少养殖场(户)损失。同时,积极引导养殖场(户)与屠宰加工流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产销对接,确保禽肉产品产得出、供得上。
四、扩大屠宰加工能力各县区要围绕提升家禽就近或就地屠宰加工能力,统筹做好家禽业全产业链的布局和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建设大型家禽屠宰深加工企业。2020年,原则上每县区至少要建成1家家禽集中屠宰场(点),并重点支持区域内标准化家禽屠宰项目建设。
五、强化禽类疫病监测防控家禽企业要按照免疫程序及时规范地接种疫苗,特别是要加强禽流感的强制免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对可疑疫情要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及早消除风险隐患。
六、畅通家禽产品运输通道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畜禽产品运输车辆。积极帮助家禽企业协调解决交通受阻问题,确保家禽及禽肉、禽蛋“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七、加快家禽业转型升级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要求,推进规模健康养殖和禽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引导广大群众改变消费习惯,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加快转变现有禽产品供应方式。重视禽产品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申请禽类产品商标,提高禽类产品附加值。
八、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各县区要加强技术指导,适时走访养禽场(户),指导养殖场(户)理性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通过规范饲养管理、调整日粮配方、适量限制饲喂等方式,提高家禽自身抵抗力,延长饲养周期,减轻疫情冲击影响。
九、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家禽养殖场(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家禽屠宰企业的金融支持,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对家禽屠宰加工收储企业主动开展融资对接,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家禽收购和冷藏收储。
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漯河市致力于推动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提升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