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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渔业养殖户补贴政策

2025-01-07 09:18:09 563次浏览

南昌县渔业养殖户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南昌县渔业养殖户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

一、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1. 支持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 支持包括整形清淤、道路平整或硬化、进排水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改造提升;支持开展“三池两坝”尾水治理模式和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视频监控及增氧、投饲等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支持建立管护机制。

    • 补助标准:坚持整县推进原则,对当地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5%。
  2. 支持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

    • 支持包括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施设备购置。

      • 补助标准:补助上限不超过设施设备购置总价格的30%,单个项目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成品油价格补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

  • 支持包括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稻渔综合种养、设施渔业、大水面渔业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养殖技术推广、地方特色水产发展、水产种业发展等)、渔业信息化现代化、水产品加工流通、渔文化“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和渔业资源养护等渔业渔政提升方面。

三、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 支持支持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增殖放流活动,养护地方水生生物资源,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苗种购置及运输、检疫、检测、评估等。

四、渔业绿色发展项目

  1. 支持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 支持支持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支持“三池两坝”及其他模式养殖尾水处理,以及尾水排放实时监测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 补助标准:原则上支持的主体应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池塘养殖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6000平方米以上、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圆桶养殖或陆基圆桶养殖20个以上),并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且在有效期内。每个补助标准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2. 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发展 - 支持支持当年度新增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沟坑开挖等基础设施和防逃设施建设,改善种养生产条件,鼓励发展无环沟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五、现代种业(渔业)发展项目

  • 支持支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水产种业提升等方面。

请注意,以上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和申请流程可能因时间变化和地方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南昌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主管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申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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