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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生猪养殖补贴政策调整

2025-01-07 09:17:46 次浏览

汉中生猪养殖补贴政策调整

补贴对象登记备案的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

补贴范围在饲养过程中病死的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交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补贴标准

  1. 养殖场(户):20元/头。

  2. 病死无害化处理中心:60元/头。

申请程序1. 出现生猪死亡后,立即上报所在乡镇。

  1. 乡镇现场核实后,由病死猪处理中心收集处理。

  2. 乡镇每月汇总上报至区农粮局。

  3. 区农粮局汇总每月上报至市农粮局。

注意事项1. 补贴对象需为登记备案的生猪养殖场(户)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

  1. 补贴范围仅限于在饲养过程中病死的生猪,并且必须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 补贴标准分为两部分,养殖场(户)和病死无害化处理中心各有不同的补贴金额。

  3. 申请补贴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包括上报、核实、收集处理和汇总上报。

通过对汉中生猪养殖补贴政策的调整,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减少病死猪对环境的污染,还能有效控制疫病的传播,保障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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